强迫症是指以强迫症状为主要临床表现的神经症。强迫症状的特点是有意识的自我强迫与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,两者的尖锐冲突使患者产生极度的焦虑,患者知道强迫症状是异常的,但无法控制、无法摆脱。
强迫症的发病原因:心理素质因素。病前人格在本病病因中起重要作用,约2/3的强迫症病人病前即有强迫性人格或精神衰弱。其主要表现为患者力图保持自身和环境的严密控制,他们注重细节,办任何事均力求有效
完善。但即使如此,患者也仍有“不完善”、“不安全”和“不确定”的感觉,他们或者表现为循规蹈矩,缺少判断,犹豫不决,依赖顺从;或者表现为固执倔强、墨守成规,拧折不弯及脾气急躁。
社会心理因素是强迫症发生的主要诱发因素,诸如由于工作、生活环境的变迁,责任加重,处境困难,担心意外,家庭不和,性生活不协调,或由于亲人丧亡,突然惊吓,遭受迫害等等都可能诱发神经症的发生病人病情严重时,常有中度甚至重度的社会功能受损,成为休学或不能工作的原因;但一般病人始终有自知力,积极求医及治疗。
强迫症的检查方法。有典型的强迫症状,患者认识到强迫症状来源于自身,干扰了自己的日常生活、学习和工作,为之感到苦恼,试图加以排除或对抗,或迫切要求治疗者,一般诊断并不困难。但慢性病例,患者在试图摆脱强迫症状失败之后,形成了适应于其病态心理的行为方式,对其强迫症状不再感到苦恼,转而坚持保留其病态行为,不再要求治疗。